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评价制度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定于2021年4月20日正式启动对2020届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网络调查,5月6日开始启动对2018届毕业生的网络调查。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是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考试院开展的一项常规性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将作为我校办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纳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切实做好本学院2018届、2020届毕业生的调查工作。
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各二级学院在调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指使或组织无关人员网上作答,弄虚作假。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调查结果进行核对、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作出严肃处理。
三、努力提高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上网答题率
各二级学院须制订有效措施,确保2020届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调查作答率、2018届毕业生作答率达到上级及学校年度考核任务要求。为确保调查的公信力和作答率,让毕业生对该项调查工作有更充分的了解,请各学院将《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公告》(附件1)和《问卷答题操作手册》(附件2)及时通知传达到每一名毕业生。调查时间为2个月。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查询、监控本院毕业生及用人单位作答情况。对未及时完成问卷调查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校友,利用QQ、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渠道,敦促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参与本项调查工作。
四、积极做好沟通服务工作
自2021年4月20日开始,省教育考试院将分批向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发送邀请短信和邮件,毕业生或用人单位也可以直接登录《浙江省教育厅毕业生跟踪调查》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入调查系统作答。如毕业生手机号码已变更可采用QQ验证;如手机与QQ均已变更则请其在网站调查系统上申请更改手机号码,经考试院确认“人号”一致后,毕业生再凭短信验证码进入网站调查系统作答。
五、工作联系人:洪 彤(就业指导科),联系方式:0579-86013422
学生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