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品学兼优高校毕业生奖励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2〕36号)和《关于兑现品学兼优高校毕业生奖励的实施办法》(东人社〔2016〕26号)精神(表格可以到东阳人才网下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拟兑现2019年度品学兼优高校毕业生奖励,请符合条件的老师详细阅读以下准则,于截止日期前上交申报材料。
一、申请条件
1、“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生或省级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
3、高校毕业两年内并于2012年1月1日以后进我市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4、在我市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且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满三年。
二、奖励标准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经审核同意后,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三、申报材料
1、东阳市品学兼优高校毕业生奖励申请表(见链接里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省级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等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省级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等申请材料原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实后归还。
四、截止日期
2020年11月19日前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奖励中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计算到2020年9月30日。
2、2018年6月25日前引进我市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继续按《关于兑现品学兼优高校毕业生奖励的实施办法》(东人社〔2016〕26号)规定执行,2018年6月25日(含)起来我市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按《东阳市“本土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奖励资助操作细则(试行)》(东人社〔2018〕251号)中《东阳市引进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操作细则(试行)》中所明确的标准和方法执行。
六、详情请见以下链接
https://www.dyrcsc.cn/newshtml/3580.shtml